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 1、2008年12月22日前,各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应确定候选人预选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,具体要求: ① 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种类别比例达到1:1; ② 候选人预选名单应按两种类别,分别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; ③ 结合报名情况,参考2008年分配名额,候选人总数不超过2008年分配名额的150%。
3、2009年2月24日前,各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评审后,将院系推荐名单和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,具体要求: ① 推荐名单须从12月上报的预选名单中产生; ② 两种类别的人数在推荐名单中应达到1:1; ② 推荐名单应按两种类别,分别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; ④ 结合报名情况,推荐总数不超过2008年分配名额的120%。